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巴中市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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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办公室(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巴中市兽医实验室建设项 目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巴中新型产业园示范园(一期)A3-3-3 号 |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
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巴中新型产业园示范园(一期)A3-3-3 号,项目总建筑面积751.65m2,主要设置仪器室、药品室、耗材室、解剖室、临床诊断室、清洗消毒室、细菌实验室、病毒实验室、病理切片室、核酸提取及扩增室、血清实验室等,主要进行兽医实验。项目总投资19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9.88%。 |
1、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微生物检测和实验过程产生的含菌气体经过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的Ⅱ级生物安全柜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试验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营运期:项目实验室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废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防治。营运期:项目废弃的血清、动物组织通过高压蒸煮锅灭活后,暂存于危险废物间的冰柜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墙面、吊板采用吸声材料;实验室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